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旅品(106)字第1177號
主 旨:公告本會會員波蘿旅行社因無意繼續經營旅行業,經觀光局廢止旅行業執照。依本會章程規定出會。 依 據:本會辦事細則第十六條、二十七條之規定辦理。(詳細請參閱本會網站www.travel.org.tw/最新消息/會員入會出會退會公告) 說 明:凡對本公告所列旅行社有所旅遊糾紛之消費者,限於本公告日起三十日內向本會(台北市民權東路2段9號5樓)提出申訴,逾期不予受理並將該會員等所繳納之旅遊品質保障金依本會章程及辦事細則之規定予以處理。
公告名單如下:
公 司
|
負責人
|
地 址
|
波蘿旅行社有限公司 |
王張亞 鄔宜蓁
|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1段400號7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