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4月2日 發文字號:台觀字第1010106號
主 旨: 檢送交通部觀光局委託本會「組團參加2012年韓國國際旅展暨辦理臺灣觀光推廣活動」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敬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1年度組團參加國際旅展委託案」辦理。 二、韓國觀光市場潛力雄厚,為積極宣傳臺灣觀光並開發該市場客源,本會承交通部觀光局委託訂於本(2012)年6月6日至11日組團赴韓國首爾參加2012年韓國旅展(KOTFA)暨辦理臺灣觀光推廣會(含業者洽談說明會、餐會),並延伸於首爾、大田市舉辦街頭展演 Road Show,面對廣大業者、消費者。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2012年4月20日截止,敬請把握時效,利用本會網頁網路報名系統( www.tva.org.tw ),以利整體作業。 三、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觀光產業配合政府參與國際觀光宣傳推廣適用投資抵減辦法(E)」第7條第2項規定,此次參展費用可於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報局申請抵減,敬請踴躍報名。 四、各報名單位應遵守「參展單位權利義務規範事項」,以發揮整體推廣效益。
2012年韓國國際旅展暨辦理台灣觀光推廣活動實施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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