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人士來台接待質量監督委員會

主任委員 董 彬

 

組織簡則

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經交通部觀光局
觀業字第○九七○○一二三一四號函核准備查

第一條:
    本簡則依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 以下簡稱本會 )章程第二十八條訂定。

第二條:
    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大陸人士來台接待質量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委
    員、顧問若干人,就本會會員代表或其職員選任之。
    前項本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顧問,由本會理事長提經理事會同意後聘任之

第三條:
    本委員會之主要任務如左:
    一、辦理提升大陸人士來台觀光之旅遊品質相關事項。
    二、研究推展大陸人士來台相關觀光事宜。
    三、接受委託處理大陸人士來台觀光之旅遊品質相關事項。
    四、不定期與大陸旅遊相關機構就提升大陸人士來台觀光之旅遊品質進行交流。
    五、提供旅行社與導遊、遊覽車公司、商店等機構溝通聯繫之平台。
    六、適時提供大陸人士來台相關旅遊資訊。
    七、其他有關大陸人士來台觀光接待相關事宜。

第四條:
    本委員會每三個月召開會議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之並擔任會議主席,但於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五條:
    本委員會為理事會所屬之專責工作小組,協助理事長發展會務。
    本委員會之決議,以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遇重大事項,應報請理事長提報理事會議決。

第六條:
    本簡則報經中央觀光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