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員打架,領隊袖手旁觀! 一、事實經過 甲旅客等四人是學生時代的死黨,畢業後平常雖有聯絡,但因彼此都忙於工作,一起碰面吃飯聊天的機會不多,最近一次甲旅客在與另三名同學聯絡時,閒聊時談起想出國玩玩,沒想到其他三位同學也興緻勃勃,最後甲旅客四人決定調整自己的休假,相偕一起出國旅遊,透過乙旅行社報名參加丙旅行社所舉辦的大陸九寨溝八天旅行團。甲旅客等四人對這次的旅遊非常期待,因為自從學校畢業至今已有七、八年,這次眾人能排出假期一起出國旅遊,實在非常難得。出發當天甲旅客等四人抵達機場集合地點時,才知道這一團大部份的團員是同一公司的員工,甲旅客等人雖然覺得奇怪,但抱著既來之則安之的態度,也就不在乎。出發當天抵達成都出關時,甲旅客等四人上完洗手間後出來就找不到其他團員,急忙拉著行李到處找,就是找不到領隊及團員,原來領隊在團員領取行李集合後,曾詢問團員是否有人未到,團員中有人回答全到齊了,領隊就很放心將團員帶出機場。 待團員上了遊覽車準備開車時,團員中有人察覺甲旅客等四人未上車,趕緊告知領隊,領隊急忙下車尋找,只見甲旅客等四人提著行李,四處張望,像似走失的小孩。一見到領隊,甲旅客氣急敗壞的責怪領隊為何沒等他們上完洗手間出來再出關,再者出關時也沒點名,才會出這種差錯。甲旅客對於行程一開始就出這種差錯,不太能釋懷,也對領隊的帶團能力產生懷疑。 行程中因其他團員都是公司同事,只有甲旅客四人不是,一路上其他團員肆無忌憚的大聲聊天開玩笑、完全無視於甲旅客等四人的存在,所以讓甲旅客有種寄人籬下的感覺,加上許多的事領隊都以同一公司的團員優先,更讓甲旅客等人不是滋味。其中遊覽車的座位,前面的座位都給同一公司的團員給佔走,甲旅客等四人只得坐後面,然行程中有許多是山路行程,路程彎曲難行,路面巔陂,坐在後面確實比較不舒服。行程第四天,甲旅客實在受不了,就向領隊反應,請領隊協調團員更換座位,讓他們換坐前面,當時領隊回答說:『他們是同一公司的人,你們坐在他們中間會覺得很奇怪,何況坐後面比較好,要睡覺比較安靜不吵鬧』,甲旅客等人一聽領隊這樣回答,心都涼了一截,因此決定直接就去找其他團員溝通協調換座位。當天中午吃過午飯後,甲旅客等人上車後就直接找前面座位坐下,等其他團員上車後發現自己早上的座位已被甲旅客坐了,臉上馬上露出不悅的表情並要求甲旅客等人讓出座位,甲旅客等人自是不願意,雙方起了言語衝突,其他團員也你一言我一語,最後一言不合,甲旅客和團員扭打成一團,領隊見狀也沒有馬上過來勸架,只靜靜一旁觀看,最後還是其他團員趕緊將甲旅客等人拉開,這時領隊才拿著麥克風說:『坐後面很不舒服,麻煩大家座位前後更換』,完全不談吵架乙事。甲旅客在扭打過程中,手臂被抓傷,領隊也沒多加關心。經過這次打架風波,甲旅客和其他團員的旅遊氣氛變得很不一樣。 行程第七天安排團員搭纜車上青城山旅遊,到了搭纜車的地方,領隊又沒清點人數就讓團員搭上纜車,結果有二位旅客沒趕上,纜車管理員要求這二位團自行購票才准上車,這二位團員心急如焚地搭上纜車,待抵達目的地,領隊連聲道歉的話也沒提,還奚落團員說:『這二位團員可能有特殊關係,故意不和其他團員一起坐,下次如果有這種需要,請事先告知我』,只見這二位團員臉色很難看。當天晚上安排觀賞川劇變臉秀時,其中有一部份團員因毫無興趣,直嚷嚷著要離開,這時領隊就把團員帶出來,出來後因遊覽車停在最後面,必須等表演結束,其他團體離開後才能離開,就這樣大夥枯坐在外面等了約四十分鐘。甲旅客等人因不滿意領隊的服務,因此決定不給領隊小費,沒想到領隊以半威脅恐嚇的話說:『你們對我好,我會記得,對我不好,我也會記得,該給的不給,凡正我手上有你們的資料,回台北後我會想辦法要』。最後甲旅客等人只給了司機導遊的小費,雙方為此非常不愉快,甲旅客等人覺得難得的假期,卻碰上了不盡責的領隊,玩的不是很愉快,回台後透過乙旅行社向丙旅行社反應未果,於是提出申訴。 二、調處結果 調處當天,由丙旅行社及領隊當面向甲旅客等人致歉,並準備禮物致贈旅客,雙方和解。 三、案例分析 本件糾紛幾乎都出在領隊個人身上,首先是領隊於團員集合時,沒有確實點名,二度留下團員,所幸最後團員都能及時與團體會合,否則團員如真的走丟,發生意外,事情就大條了。其實稱職的領隊,不僅帶團的專業能力夠,細心周到更不可少,本案中的領隊就是不夠細心,於團體集合時沒有確實清點人數,以致發生二次團員沒跟上團的烏龍事件,事後也沒向團員道歉或說些圓滑的話,和緩氣氛。其次是團員因遊覽車座位問題發生大打出手,其實這種事情應是可以避免的。一般的領隊於團體剛開始就會宣布,為了公平起見,請團員座位前後輪流坐。本案中的領隊事先沒宣布,後來甲旅客向他反應時,領隊也沒及時視甲旅客需要處理,到後來甲旅客自力救濟佔位子,與團員發生打架事件,領隊也只是一旁觀看,沒能及時做些處理,避免事件擴大,這樣一來讓人覺得領隊處理事情的能力欠佳,事後領隊對受傷的旅客也沒表示關心,也難怪甲旅客不滿。 再者是觀看川劇表演時,有部份團員表示不想看,領隊在沒徵得其他其他團員的同意下,竟擅自將全部團員帶出場,這種作法顯然失當,而且有違旅遊契約書的規定,旅遊契約書規定旅行社要變更行程,須徵得全體團員的同意才可變更,否則旅行社仍須負賠償責任。最後是旅客不給小費,這樣的問題,領隊常會碰到,但小費的給予並無強制性,領隊不能以威脅恐嚇等不法手段來收取,否則只會為公司招來旅遊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