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小港接駁桃園中正機場,沒有證照上不了飛機! 一、事實經過 甲旅客是個傑出的壽險從業人員,而在壽險界年度的一大盛事,就是每年在海外舉辦的全球華人壽險大會,所有傑出的壽險從業人員都不會放過這個盛會。 今年(87年)甲旅客經由保險行銷雜誌得知本年度華人壽險大會將於8月8日至12日於馬來西亞蘭卡威舉行,而該活動台灣參加者之機票、酒店及當地接送業務由乙旅行社承辦。由於甲旅客住在高雄,而乙旅行社是在台北,所以雙方的聯絡均以電話聯絡,因乙旅行社只負責台北至蘭卡威來回機票、住宿飯店及當地接送,所以甲旅客由高雄到台北的交通工具,由甲旅客自理。 離出發只剩四天(8月4日),由旅客向航空公司訂高雄小港機場至中正機場的接駁班機,必須要機票等相關資料,所以請乙旅行社人員將機票連同護照寄到高雄給甲旅客。乙旅行社人員顧及出發在即,怕東西寄丟了,反而麻煩,最後甲旅客要求乙旅行社將台北至蘭卡威來回機票傳真給他,好讓他可以訂接駁機位,乙旅行社傳真給甲旅客後,因適逢旺季,雙方就沒有再聯絡了。 甲旅客順利訂妥了接駁機位,8月8月甲旅客準時到小港機場準備搭機,航空公司人員要求甲旅客必須出示護照才可以搭機,理由是接駁機如同國際線,必須有護照才可以,甲旅客因為護照在台北乙旅行社,所以就走不了。 甲旅客非常不滿乙旅行社人員,明知他要搭乘接駁機,卻沒告知他必準備護照才可以在高雄搭接駁機至中正機場。而乙旅行社主張當時將甲旅客所需要的資料傳真給甲旅客後,因適逢旺季,所以就沒再聯絡,況高雄至台北的交通工具是甲旅客自理,甲旅客既然沒有再來電告知已訂妥機位,乙旅行社人員以為甲旅客沒訂到機位。又事後甲旅客要求乙旅行社退還所繳費用新台幣18800元,乙旅行社人員告知只能退七成費用,甲旅客不滿,遂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以下簡稱品保協會)提出申訴。 二、調處結果 甲旅客要求乙旅行社必須退還其所繳費用新台幣18800元,尚須賠償其已繳付參加馬國壽險大會入場費,乙旅行社表示必須扣除已付出的必要費用(如住宿取消費1600*4=6400,及機票退票費用),餘款退還甲旅客,雙方在調處會當日並沒有達成和解,事後經品保協會私下與雙方再次協商,雙方達成和解,由乙旅行社退還甲旅客新台幣11600元,總算把這件旅遊糾紛平息了。 三、案例分析 本件糾紛乙旅行社原本只是單純受甲旅客委託安排台北至蘭卡威來回機票、住宿飯店及當地交通接送業務,並無安排當地旅遊行程,所以只是單純的委任契約。依民法委任契約之規定,受任人(乙旅行社)應依委任人(旅客)之指示處理委任事務,並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處理委任事務。今乙旅行社受託處理的委任事務只有安排台北到蘭卡威來回機票等事務,甲旅客由高雄至集合地點中正機場之交通,由甲旅客自行安排,乙旅行社並不負責此段交通。而引起本件糾紛之原因就在於此段交通上,甲旅客通知乙旅行社打算搭乘小港機場至中正機場之接駁機,需要國際線機票等相關資料,乙旅行社就將資料傳真給甲旅客,甲旅客於接獲資料後即自行訂位,因此段交通由甲旅客自行安排,因此也認為無須再與乙旅行社聯絡,而乙旅行主張並不確知甲旅客要搭乘該段接駁機,所以沒告訴甲旅客搭乘該段接駁機需要護照及國際線機票。 甲旅客與乙旅行社所約定之集合地點為中正機場,至於旅客如何到中正機場,本就不是旅行社的責任,但本件糾紛起因於雙方欠缺完整透明的溝通所致,又乙旅行社於得知甲旅客有意搭乘接駁機時,本於專業知識及服務精神如能明確告知從高雄小港機場搭乘接駁機必須要有護照、國際線機票才可,讓甲旅客心中有個譜,盤算如欲搭乘接駁機,必須將護照及國際線機票寄回高雄,時間上是否來得及,如果時間來不及,甲旅客可安排搭乘其他交通工具。但就因為乙旅行社在不確定甲旅客是否搭乘接駁機情況下,沒有告知須攜帶護照、國際線機票,所以甲旅客上不了飛機,只好取消行程。在這裡,提醒業者多如注意,以免造成旅客抱怨及不便。